羲之书画学校加盟连锁制度
一、推行加盟连锁制度的宗旨:培养更多的优秀书画人才,为弘扬中国书画 艺术作出更大的贡献。
二、推行加盟连锁制度的目标:在两到三年内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广LTSS和LGSS教学法,让全国的书法爱好者受益;在两到三年内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一个羲之书画学校加盟连锁学校群;在两到三年内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一个羲之书画学校网上大教室。
三、申请加盟办学者的资格 1、主办者自己是主讲教师的加盟者条件: ①有大专以上学历,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和社会活动能力。 ②有爱心有恒心有耐心,能吃苦耐劳,有奉献精神,经本校面试合格。 ③加盟者必须先到总校接受专业技术培训,学好本校专业技术。 2、主办者聘请老师作为主讲教师的加盟者条件: ①有高中以上学历,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和社会活动能力。 ②有爱心有恒心有耐心,能吃苦耐劳,有奉献精神,经本校面试合格。 ③所聘请的主讲教师要具备大专以上学历,要有爱心有恒心有耐心,能吃苦耐劳,有奉献精神,经总校面试合格。加盟者和所聘请的主讲教师都必须先到总校接受专业技术培训,学好本校专业技术。
四、羲之书画学校的连锁加盟学校(以下简称盟校)加盟资格的取得 1、由盟校主办者向羲之书画学校(以下简称总校)提交筹建盟校的书面申请报告。 2、总校对盟校主办者的报告初审后,派员前往盟校主办者的计划办学所在地实地考察,进行周密市场分析。 3、总校确认盟校主办者具备加盟资格后,批准盟校主办者的加盟申请。 4、盟校主办者向总校支付加盟费 万元(县级市两万元,地级市三万元)。付款方式有一次性付款,也可分期付款,详情请看《羲之书画学校加盟费用付款细则》。 5、总校与盟校主办者签订加盟合同书,双方正式建立加盟伙伴关系。
五、总校应尽的义务和享有的权利 1、自合同签订之际日起,总校必须负责在一到两个月内把盟校的主讲教师培训达到专业水平。 2、自合同签订之际日起,总校必须负责在一到两个月内协助盟校主办者把盟校建立起来。 3、总校向盟校主办者提供招牌、教材、校服、网站、招生简章等一系列的品牌资源,同盟校共享。 4、总校采用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,对盟校教学工作进行检查,根据盟校办学实际情况及时提出改进意见。 5、对于盟校有以下违约行为之一者,总校有取消盟校加盟资格的权利。 未经总校同意,盟校擅自更改学校名称,翻印总校的教材,使用自编教材或使用市面上的教材,使用自制校服,擅自改动办学模式,擅自改动收费标准,使用欺骗性的手段招生,有违法乱纪和有损总校声誉的行为,擅自开设子盟校。
六、盟校应尽的义务和享有的权利 1、自合同签订之日起,盟校主办者必须在五天内把盟校的主讲教师委派到总校培训。 2、自合同签订之日起,盟校主办者必须在一到两个月内把盟校建立起来。 3、盟校必须冠名为“×××市(县)羲之书画学校”,采用总校统一的招牌,采用总校统一的教材,采用总校统一的校服,采用总校统一的办学模式,采用总校统一的经营理念,采用总校统一的收费标准。盟校不得自定学校名称,不得翻印总校的教材,不得使用自编教材或使用市面上的教材,不得使用自制校服,不得擅自改动办学模式,不得擅自改动收费标准。以上有一点违反者,即视为盟校主办者主动放弃加盟资格,总校有权取消盟校主办者的加盟资格。 4、盟校必须有一定的规模,盟校的各项办学设施必须符合总校的要求。 5、盟校的建设资金全部由盟校主办者承担,自主经营,自负盈亏。 6、盟校必须每月投入一定数量的资金进行招生宣传(广告模板由总校提供),不断改善教学环境,不断提高教学质量。 7、盟校必须遵纪守法,合法办学。努力塑造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建立良好的社会信誉,用铁的教学质量赢得学生。不得使用欺骗性的手段招生。如有违法乱纪和有损总校声誉的行为者,一经发现,即刻取消其盟校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。 8、盟校的收费标准由总校根据实际情况与盟校主办者商定。一经确定下来,未经总校同意,盟校不得擅自更改。盟校未经总校同意擅自更改收费标准者,总校有权取消盟校的盟校资格。 9、盟校必须积极参与总校网站的建设,共同维护好总校网站,使其成为良好的交流平台和宣传双方教学情况的阵地。 10、在同一个城市内,总校不支持同时同两个不同的加盟者结盟,成立两所不同的盟校。如有违反者,盟校主办者有权向总校索回所交加盟费用。 11、经总校同意,盟校主办者有在盟校所在的城市内建立子盟校的权利。但每一个子盟校都必须统一使用总校的校标、招牌、教材、校服、网站、办学模式、经营理念、收费标准。向总校一次性缴交盟校五分之一的加盟费用(盟校设立子盟校的详细规定,见总校《建立子盟校的规定》文件)。盟校未经总校同意,擅自开设子盟校者,总校有权取消其盟校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。 12、盟校必须按每年经营利润的二十分之一上交给总校作为技术管理费。
七、加盟资格的解除 1、加盟者因违反加盟合同规定由总校强行取消其加盟资格。 2、加盟者加盟总校后,如无拖欠加盟费用和违反加盟合同行为,如需解除加盟关系的,可由加盟者向总校提出申请,双方协商解决解除加盟关系问题。 3、加盟者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停止办学,加盟者与总校的加盟关系自然解除。 4、解除加盟资格者不得再利用和泄露总校有关信息资源,违反者总校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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